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共有七类: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凡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可以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或初级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具备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可以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具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的工人技术等级,可以申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详见各地要求)。由于教师职业要求在教学工作中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原理,根据《教师法》规定,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必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方能申请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的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为了指导各地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和考试,帮助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教师资格申请者学习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教育部人事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联合组织编写了考试大纲。
教师资格考试(中学组)配套用书
考试大纲:
参考教材:
1.《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专用教材——教育学(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和师范类毕业生上岗考试)》(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命题研究组、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专用教材——教育心理学(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和师范类毕业生上岗考试)》(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命题研究组、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配套教辅:
教师资格考试网络课程辅导班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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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考试大纲章节体系,参照经典教材内容进行全面系统讲解,并提供精炼的同步授课讲义,对各章考查目标和考查重点进行分析总结,结合各省教师资格考试真题和经典习题,从掌握知识与运用做题的角度全面讲解考试所要求的全部内容,以达到全面掌握课程内容,打好坚实基础的教学效果。
教学目标:帮助学员全面系统地掌握课程内容,对课程内容结构形成完整的体系认识,熟练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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